廉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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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起纪律的根本在于发挥纪检监督作用

2016-04-14  来源:  [打印本页]

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多次强调:“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把纪律挺在前面,其本质就是抓早抓小,治人于未病,防患于未然。纪检组对同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廉政准则、遵守纪律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等承担监督责任。贯彻王岐山书记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就是要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纪检监督作用,防治触犯纪律、滋生腐败的问题发生。

一、发挥思想监督作用,筑牢守纪防线

纪律观念淡薄、个人私欲膨胀是导致徐才厚、令计划、李俊夫等人违纪违法并逐渐滑入腐败泥潭的内因与根本。面对社会变革中的各种复杂诱惑,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免疫力, 只有不断地净化思想、坚定信念,才是抵御各种诱惑侵蚀的有效法宝。纪检组发挥监督作用,就是要从思想监督做起。要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党章、挺纪律、守规矩”活动,立足治本防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要结合重大主题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对照检查,反思改进“四风”、贯彻“三严三实”、执行纪律规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监督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反思对照、自我纠偏、严守规矩。要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性教育活动,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收看警示录像片、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集中剖析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缺失警惕、违纪违法、堕落腐化的原因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二、发挥履职监督作用,强化守纪修养

岗位有岗位的责任、纪律和要求,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出现渎职失职甚至触犯红线、违纪违法,往往源自于履职监督的缺失,导致其丧失修养、滥用权力、胡作非为。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很大程度体现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守其责、尽其职。要主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厘清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关系。要根据同级党委(党组)的责任分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督促同级党委(党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加强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积极参加党内生活,主动接受党性锻炼修养,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守纪尽责的觉悟和能力。对履职中出现的消极怠工和违纪违法苗头,纪检组要主动靠前监督,挺起纪律,拉袖提醒,晓之以纪、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常思纪律之严、常怀守纪之心、常畏违纪之痛,善待岗位、善待权力、善待纪律。

三、发挥作风监督作用,规范守纪行为

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五大纪律”等既是纪律规定,也是作风要求。纪检组只有严格对照这些规定要求,监督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和抵制各种不良之风,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才能达到整风肃纪、治病救人的目的。要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细化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规范“五大纪律”要求的同时,经常性地督促党员干部对照整改、落实规定、遵守纪律。要从机关上下班、呈文办事、服务民生等方面抓起,建立考勤登记,设置人员动向牌,规范呈文办事程序,设计任务书、路线图,重点对照监督和治理机关庸、懒、散、拖的问题。要抓住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落实政治、组织、生活、工作、群众“五大纪律”规定和廉政准则情况,净化党员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交往圈,防堵各种不必要的迎来送往、收受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嫁嬉等问题。要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适时纠正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反财经纪律规定使用“三公”经费、公车私用等问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要督促他们实事求是报告个人履职、有关事项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注意对照个人制定的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要大力倡导“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作风,发现不良歪风,坚决站稳立场、弘扬正气、纠偏正向,坚持以良好作风的培育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修养,用良好的作风挺起纪律。

四、发挥问责监督作用,增强守纪自觉

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关口、关键防线,是挺起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的有力武器。纪检组发挥监督作用,必须把好倒查问责关,以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促推“两个责任”的落实。要实行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并签字背书,建立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要建立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兑现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甚至不抓不管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逐步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履职报告、述廉评议、廉政谈话、约谈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责任主体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守土追责的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守土守责,以守责的自觉催化守纪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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